日期:2026-02-12 10:57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63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使用2024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7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1〕44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提升我市渔业发展水平,我市积极开展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经严格审核与筛选,枣阳市明荣家庭农场承担的渔业发展资金(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湖北省渔业发展资金(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枣阳市明荣家庭农场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枣阳市明荣家庭农场
3. 项目实施地点:枣阳市兴隆镇灵庙村一组
4. 项目实施内容:对集中连片310亩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护坡建设;建设进排水管道系统,确保进排水顺畅;配套建设生态水渠、曝气池、生物净化池、过滤坝等水质净化设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配备水质监测设备,实时掌握水质情况。
二、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为2026年2月-2026年12月。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
1.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2024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同时企业自筹部分资金作为配套。
2. 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128万元,其中申请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46.5万元,企业自筹81.5万元 。
四、项目预期效益
1. 生态效益:通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可有效减少养殖尾水中氮、磷等污染物排放,改善周边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2.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提升池塘养殖生产能力和水产品质量,预计可增加水产品产量48吨,增加销售收入30万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 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周边渔业养殖户学习先进的养殖技术和尾水治理经验,促进当地渔业产业升级,增加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
五、监督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号-2026年2月27号。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枣阳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06222823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