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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1-11 17:07     来源:中共枣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2020年,枣阳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襄阳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着力打造法治枣阳升级版,为全市在更高层次上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湖北汉孝随襄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重要节点城市和全国县域经济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平稳有序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枣阳市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到位。在工作体系建设上,明确各地、各单位“一把手”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职人员,全市共落实法治工作骨干236人;在556个村(社区)分别确定一名法治建设联络员,健全了基层法治工作网络。

二是提升法治素养。聚焦“关键少数”,狠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不断强化提升各级党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市“四大家”领导带头学法,将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在职兼学”等重要内容,定期邀请上级领导和法学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2020年,市委中心组先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宣传骨干1800余人进行培训。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宪法宣誓制度,为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按照省、襄阳市统一部署,积极推广无纸化学法,市“四大家”领导和各镇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全部申报学法账号并落实网上学法任务。

三是落实工作经费。依法治市工作机构组建后,市财政及时调整经费预算,将每年15万元的法治建设经费,增加调整为40万元的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同时,足额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经费,全力保障依法治市工作正常开展。市直各单位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整体预算、足额保障。各镇(办、区)结合实际,加大经费投入,扎实推进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是加强督办检查。坚持每年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并将其纳入全市镇局级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严格督办检查,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市人大、市政协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视察、调研、督办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2-3次视察督办和调研活动,重点督办行政执法情况、法治建设示范点工作进度和行政执法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项目高质量有序推进。

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民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界定我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496项(子项983项),其中184个高频事项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探索城投公司收储工业用地制度,使“进场即开工”成为常态。探索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对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投资项目实行“直接落地”。优化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推进非禁即入,新开办企业实现“210”标准,今年累计为826家新注册企业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清单,制发相关指引文书,确保材料压缩40%以上。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从事预包装食品零售行业不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预包装食品其他行业和餐饮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证时间。严格落实办电用水“321服务”和用气“310服务”,持续提升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的便利度。截至目前,我市市场主体总量已达76660家,新增4534户。

二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市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全覆盖,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公布。市、镇、村三级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认领发布事项1063项,其中:市直依申请事项719项,公共服务事项324项,镇级依申请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14项,村级公共服务事项3项。可网上办理事项1059项,可网办率99.61%。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次数,压减涉税事项办理时间,推行“智慧办税”,实现与纳税人不见面服务,严格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纳税人年纳税次数不超过6次,纳税时间压缩10%,出口退税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在线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对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一律采用线上办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工程建设项目能网上交易的全部推行网上交易。

三是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制发《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建立了“首违不罚”工作制度,实现包容审慎监管。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开辟了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的“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截至目前,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类咨询建议89条,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40余件,提升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政企联系沟通直通车机制,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百名行长进百企”和“评单位、评局长、评股长”涉企服务作风评议活动,刚性落实“十必须十不准”,今年以来,先后为企业解决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四链”问题205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政银企对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先后开展金融“枣”春行、建立全市金融方舱、开展金融稳保百千万等工作,各金融机构为“枣”春行签约企业发放贷款45笔14.41亿元,为61家进入金融方舱名单企业发放贷款5.68亿元,为52家保障类企业发放贷款77笔10.13亿元,各银行累计为3000多户市场主体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13.63亿元。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一对一”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我市24名律师参与活动,服务民营企业27家,协助复工复产26家,协助履行疫情防控义务17家,协助加强合规管理26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51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29件,服务破产重组1件,规范用工管理15件,出具法律意见23份,帮助审查合同65份,撰写“法治体检”报告12篇。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政府决策更加民主科学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枣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试行)》,凡是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经济事务的决策,必须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由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事前法律审核论证。今年以来,对包括招商引资合同书、协议、规范性文件及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等361件行政事项开展了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从计划、起草、审查、备案和清理五个阶段进行把关,切实提高文件质量。以枣政办函〔2020〕58号文件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向襄阳市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1份。认真开展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经过严格审核,决定取消67项县(市)级证明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四大办”、各镇(办、区)和政府组成部门共81个单位均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确保市政府决策合法、科学可行,我市探索创建了具有枣阳特色的合法性审查“双把关”制度,即由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市政府法律顾问以专业人员的专业精神,从专业角度进行审查把关,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重大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论证阶段也均由司法局和法律顾问“双把关”,实现合法性审查的“双保险”。今年以来,随着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断增加,我市又从全市优秀律师中,增加了2名政府法律顾问,共同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任务。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管理,行政执法更加文明规范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进综合执法。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

二是严格执法资格准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我们按照省、襄阳市的要求,对机构改革后全市22个行政执法单位、1148名人员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重新组织了考试和换证。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确保冷链食品质量安全、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印发《关于落实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报备制度的通知》,冷链食品入库前,购进企业必须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提供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包括产品、环境、从业人员)。凡未进行报备、“三证明一报告”不全的,一律不准采购、运输、贮存、加工、销售。今年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全市各乡镇农贸市场25个、冷冻库36个、冷藏、冷冻经营户453户,配合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从业人员557人,肉、海鲜1420批次、冷链食品外包装615批次,冷链食品屠宰加工企业环境231批次,共计2823个批次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应急储备,提升救援能力,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聘请非煤矿山安全专家对非煤矿山企业逐一开展深度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彻底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好“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全面推动沙河、滚河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改善。

五、不断深化改革探索,矛盾化解体系更加成熟有效

一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应诉。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落实行政复议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强化了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今年以来,全市共收到复议申请67件,其中受理立案61件、办结57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突增状态,我市及时出台了《枣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增强行政应诉力量,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加强应诉能力培训,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实现从“出庭为交差”到“出庭为公务”观念的转变,做到既要“出庭”、更要“出声、出彩”。今年以来,市政府应诉的案件共41件,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人防易地建设费、征地拆迁纠纷等,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应诉的案件36件。

二是切实发挥大调解体系作用。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市镇村网格四级联动排查上报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我市共规范建设了医患纠纷、学生意外伤害、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拘留所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保险行业纠纷,共10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按照“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的原则,落实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健全了工作职责分工和日常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8067件,调解成功7825件,调解成功率为97 %。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年初,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切实做好法治宣传的工作提示》、《“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组织各地、各单位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坚持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工作,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进市浕水水法治广场和法治公园提档升级工作。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截至目前,已举办专题学习讲座260余场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在“3·8”国际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日、“5月党风廉政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职能法规宣传,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

虽然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决策的程序执行、档案收集等,仍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特别是涉及到人员、编制、经费、执法权限等问题,需要下大气力解决;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当前社会矛盾的主体、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复杂化,越级信访和过激信访行为仍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四是当前疫情对经济发展环境带来持续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中共枣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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