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枣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03-14 08:45     来源:枣阳市司法局     字体:[         ]   打印

2023年,枣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襄阳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依法执政、民主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法治枣阳升级版,为枣阳在更高层次上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百强县提供法治保障。

一、统筹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谋划部署。7月25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枣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度枣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开展专题学法。结合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和法治建设“月学一法”活动安排,坚持定期举办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先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专题学习。三是实施绩效考核。制定《枣阳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枣法办发〔2023〕10号),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和方式。7月,组织开展全市上半年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12月,抽调人员成立9个考核组,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绩效实地考核,将考评结果报送市委考评办,计入各地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二、规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目前全市“四大家”及各镇(办、区)和政府组成部门85个单位均聘请有常年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23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招商引资合同书、协议、招商引资项目兑现优惠政策、土地征迁公告等各类合法性审查317件。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执法证办理工作,3—4月、9—10月对各单位新增执法人员两次集中办理执法证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市13个单位56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集中检查,7月份,组建工作专班,对13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31个,并下发检查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整改。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备案工作。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进行督办,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在司法局备案。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将枣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2份规范性文件向襄阳市人民政府、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2件,其中不予立案31件,受理立案131件。共收到法院通知行政应诉行政案件63件,全部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提前对相关单位下发《提醒函》,要求单位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

三、加强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设“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8月,枣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枣机编〔2023〕7号)同意在市司法局内设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股加挂“枣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具体负责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6—7月,组建专班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评查10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开展评查,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分别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全年共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2份。二是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2022年11月,枣阳市被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鄂营商发〔2022〕9号)。2023年,重点抓好该项制度的落实力度,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长期坚持。2023年,全市各执法单位共开展柔性执法2007件。三是探索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制定《枣阳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枣法办发〔2022〕8号),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在各环节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四是探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按照省、襄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制定了《枣阳市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明确了13种免责情形和3种从轻、减轻处理情形,充分调动和保护执法人员积极性。五是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根据省纪委监委、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的相关规定,2023年,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市司法局共向市纪委监委移交6个问题线索。

四、推进全面守法,建设法治社会

一是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9月20日,襄阳市“八五”普法第三检查验收组到我市,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我市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二是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对执法职能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办力度,组织各职能部门在“38”国际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日、“5月党风廉政宣传月”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三是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每月组织普法讲师,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单位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先后开展“法律进社区”宣讲防范电信诈骗法律、“法律进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3年初,依托市沿河路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宪法文化公园。组织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一批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医院、诚信守法企业。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目前,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枣阳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7个、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5个、法治文化街巷8个、法治文化长廊14个、法治文化漫画墙100余个。五是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枣阳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实施方案》,每个行政村村民小组和每个社区网格至少推荐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村(社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558个村(社区)共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1200人。

五、开展法治督察,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襄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制定《枣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枣法办发〔2023〕2号),结合实际自查19个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报送整改情况、提供整改台账。4月底,将督察整改情况汇总上报,顺利完成依法治国办督察湖北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二是开展“三类案件”专项督察行动3—8月,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行动,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对相关案件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共梳理出需要履行的“三类案件”46件,其中未履行或部分履行3件。工作专班对这3件案件开展实地督察,督促相关单位尽早履行。截至目前,已履行2件,另1件由检察建议转入公益诉讼程序。三是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4月份以来,按照省、襄阳市统一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开展整治。通过召开会议、暗访督察、行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共排查掌握问题线索12条,下发了督察通报,督促公安局、交通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四是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督察。根据《襄阳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中期督察工作方案》《襄阳市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制定《枣阳市2023年度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参照襄阳市督察方式,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专项督察与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合并开展,督察内容在考核细则中一并纳入,并于12月组织开展中期督察。

六、存在问题

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法治建设示范点工作推进不够。特别是新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推进不够,部分乡镇示范点建设工作滞后。二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不够。特别是镇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巷建设,大部分乡镇都没有新建或者开展提档升级建设。部分市直单位也没有新建永久性、固定的法治文化阵地。三是行政执法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基层执法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仍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四是法治建设宣传报道和工作经验推广成果不明显。法治建设工作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宣传推广较少,相关工作经验被省、襄阳市推广不够。

七、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学习、宣讲和贯彻落实工作力度,压紧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严格落实《襄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推进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市、镇两级政府事权管理制度,依法有序推进扩权赋能强市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功能边界。要深化行政执法培训和检查监督,抓实抓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坚决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办落实。继续推广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减、降”专项行动,推进“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四是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短视频等线上宣传形式,定期推送普法宣传内容,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打造工作亮点,选择一批整体环境好,群众基础好的基层单位和村(社区),打造法治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平衡开展。五是进一步强化考核督办。发挥好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内容和分值权重,严格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支持配合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工作原则,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中共枣阳市委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我要写信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