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3-11 19:13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7234 | 分类: | 物价;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6-03-11 | ||
| 标题: | 关于公开华润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枣阳华润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见附件)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调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枣阳市发改局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
公开期限:2026年3月11日-2026年4月10日
信函邮寄:枣阳市朝阳路5号发改局503、504室
咨询电话: 0710- 6331521 联系人:蔡华 王莉莉
附件:枣阳华润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等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局通过公开询价聘请湖北鑫有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同开展此次成本定调价监审工作。现将成本监审结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2024年枣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审核
二、成本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3、省发改委《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发改规〔2019〕3号);
4、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价成规〔2021〕3号);
5、《湖北省天然气管道输配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发改规〔2019〕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8、《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9、《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审核指南的通知》(鄂发改成本〔2025〕393号);
10、湖北鑫有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枣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度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审核报告》(鄂鑫有源专报字〔2025〕078号);
11、枣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公司简介、2022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明细账、试算平衡表、销售数量金额式试算平衡表,气源出入库统计表等。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枣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0.43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