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28 10:0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枣医保函〔2019〕2号
郑雪玲委员:
您好!
您在枣阳市政协第八届三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问题,也是市卫健局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市卫健局指定公卫科牵头,专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了保证签约服务工作持续稳步推进,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兴隆卫生院召开了现场会,推广应用了智能化签约服务手机APP,完成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全市签约40.4万人,签约率达到40.8%。另外按照你提出的问题,将我们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争取领导支持,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保障
为了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及资金保障,我局多次向市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经过充分酝酿,市医改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枣阳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医改发[2018]1号)文件,一是明确了组织领导,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正旺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刘国清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二是明确了工作任务,在2019年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20年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三是明确了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服务和政策减免;四是明确了资金保障,2019年家庭医生基础签约服务费用按105元/人/年统筹,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60元、医保基金20元(由人社部门承担)、财政补助资金10元(由市财政承担)、签约居民个人负担15元。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承担,财政部门及人社部门已将资金纳入预算,下一步将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兑现项目资金。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018年,我们针对全市常住人群统一发放了《致枣阳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详细告知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服务内容、优惠政策等等,各乡镇卫生院分别以宣传折页、电子屏、宣传栏、群发短信等多种形式对签约服务进行了宣传。另外,我局将统一制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示牌,对每个家庭的签约医生、联系电话、服务纪录在签约居民住所进行公示,不仅方便群众联系自己的家庭医生,杜绝服务做假,也有一定的宣传作用。
三、加快推进各种优惠政策,增加签约群众的获得感
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签约居民提供真正的实惠,目前的政策主要有:上转患者连续计算住院起付线,下转患者取消下转住院起付线;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不低于20%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住院床位预留给下级对口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个人付费的签约居民落实“22免11减“的优惠政策,减免将通过医保软件实行自动减免,软件正在对接中,软件正式启用后,将实现一站式减免。
四、加强人才培养,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队伍建设
目前,我市全科医生人才队伍严重不足,与全面推广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相适应,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放宽了家庭医生的准入范围,在现阶段全科医生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我们将有资质的临床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都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同时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并积极引导多点执业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我们利用襄阳市制订的全科医生培训计划,每年定期送出去培训,逐渐充实全科医生队伍。
五、加强签约服务督导考核,落实相关项目经费
为了加强签约服务的督导考核管理,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枣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枣卫生计生发〔2019〕5号)文件,对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经费补助进行了明确安排,2019年元月和6月分别对各签约服务机构进行了两次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相应的资金,各单位再对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考核,将70%的项目资金发放到签约医生手中,提高医务人员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虽然我们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毕竟此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