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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10-22 11:20     来源: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唐树琴代表:

你们好!

你们在枣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关于把中医治未病纳入医保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现依法依规,并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内容

唐树琴代表建议内容摘要:“1、中医治未病关键项目纳入医保保险范围;2、全民监督,加强该范围的医保基金管理;3、将此部分医保基金单独拿出,严格管控,对门诊或者住院进行核算”。

二、办理经过

接到建议后,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专班,结合现行医保政策,对建议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调查研究。

1、关于中医治未病关键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情况。按照国家及省市医保政策规定,治疗项目医保能否报销的依据主要是由医保诊疗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所决定。目前,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诊疗项目及耗材目录由省医保局制定,基层医保局主要负责医保政策的执行。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枣阳市医保局已把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等八大类137项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关于医保基金管理方面的情况。枣阳市医疗保障局成

立两年来,结合医保监管实际情况,已探索出预付总额“战略管控”、支付方式“战役管控”、稽核审核“战术管控”相结合的“三道防线”机制,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特别是2021年国务院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属于医保监管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提升了医保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进一步形成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及舆论氛围。

3、关于医保对中医事业发展的支持情况。为促进医保对中医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支持,按照《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总额预付时增加相应预算项目,对中医医院、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中医事业发展及治未病方面给予资金倾斜,2021年单独支持中医事业发展资金260万元,进一步鼓励医院发挥中医独特优势,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价廉、优质的中医诊疗服务。

三、办理结果

我市医保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及治未病的支持力度,在全省同级别县级市中处于前列。目前医保仍处于改革关键期,各项惠民利民的医保政策及举措正在改革完善中,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继续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给予最大程度的倾斜,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享受中医优质诊疗及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6日

主管领导姓名   姚光文         联系电话 07106806566    

经办人姓名    姚禹舜         联系电话  0710631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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