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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江雪珍等同志辞去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日期:2025-09-26 08:35     来源: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字体:[         ]   打印

关于接受江雪珍等同志辞去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年9月25日 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接受江雪珍、韩敏、康爱国、胡恩、董骏葳、程祥、王敏等同志因工作变动、职务调整,辞去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江雪珍同志的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自然免除,将向政协枣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