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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杨德富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决定

日期:2026-04-02 15:30     来源:枣阳市融媒体中心     字体:[         ]   打印


(2026年3月3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孔令波的提名,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枣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杨德富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