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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薄江华同志为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日期:2026-08-07 16:00     来源:枣阳市融媒体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2026年8月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薄江华为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报经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