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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6-04-16 08:30     来源: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打印

机构名称: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机构地址: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光武大道83号

电话:0710-6312748

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机构地址:枣阳市光武路83号

电话:0710-6312748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二)负责辖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统筹辖区各领域党建工作。

(三)负责辖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安建设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做好治安维稳工作。

(四)负责辖区市容环卫、绿化养护、背街小巷整治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落实好民政、残联、养老、医保、社保及卫生健康等各项惠民政策。

(六)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七)负责指导辖区基层组织委员会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八)负责服务辖区企业及市场主体,协助相关部门优化营商微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九)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污染防治巡查,监督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实。

(十)负责街道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监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及便民热线工单。

(十二)办理或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十三)负责街道武装、退役军人服务、民族宗教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城街道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党委(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各人民团体:

《南城街道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编办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枣阳市委办公室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 日



南城街道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20〕1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枣阳市委南城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南城街道党工委”)作为市委的派出机关,领导本街道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枣阳市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南城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履行相应行政职能。南城街道机关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第三条 南城街道机关的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推动街道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辖区内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任务,履行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职责。

3.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派驻街道机构履行职能和解决问题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辖区秩序治理、市容市貌整治、物业监督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实施辖区综合执法,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统筹辖区资源,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共建共享。

6.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7.指导基层自治。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健全自治平台,推动村(社区)发展。培育村(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南城街道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负责街道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文秘、信息、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审计、后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负责人社、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医疗、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村(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设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监督相关工作。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负责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负责对辖区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服务和管理。

3.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反邪教、“扫黄打非”、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国家安全、

人民武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承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4.经济服务办公室。负责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经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统筹“放管服”改革相关任务落实,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农机、农经及其他涉农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与监督。

6.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老旧小区整治、爱国卫生、治污减排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本辖区相关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建设验收、环境保护、租赁住房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第六条 南城街道机关行政编制46名。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职数9名,实行交叉任职。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办事处主任1名(同时担任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1名

(正科级);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1 名,办事处副主任3名,人武部部长1名。核定中层正职领导职数7名(含纪工委副书记1名)、中层副职领导职数10名。除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可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等1个或多个职务。

第七条 所属事业单位设置。

1.南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挂南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南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另核定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及大数据应用等“一站式”服务,负责做好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工作衔接。承担城镇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农村经济管理、劳动保障、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的人事综合管理职责。

2.南城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承担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职责,建立一体化

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支撑。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做好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应急管理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流动人口联合管理等工作。

3.南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辖区内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街道名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枣阳市委、枣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11月1 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枣阳市光武路83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10-6312748

负 责 人:李小奎 职务: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中共枣阳市委办公室2020年10月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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