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工作机构

枣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5-01-27 14:35     来源:新市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机构名称:枣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枣阳市新市镇赤眉街306号

电话:0710-6631410

机构职能 :

(一)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镇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调整和监督工作;

(三)宣传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监督检查上级的方针、政策、法规、政令在本地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工业、商业贸易以及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村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科技、卫生、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管理集镇、村庄的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生产重大环节和抗灾自救工作;

(八)领导、协调镇属各部门的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枣阳市新市镇赤眉街306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 0710-6631410


领导分工:

周长禄  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协调全镇各方面工作。

王  晶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面工作。

杨  华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国安、防范金融风险、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综合执法、食品、应急管理、消防、民政、残联等工作。

余  宇  镇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群、社会工作、教育、卫健、计生、人社、医保、文体、旅游、广播、通信、城建城管、国土、林业、生态环保等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熊鹏飞  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技、农机、特产、畜牧、水利、移民、交通、供电、邮政、治超治限等工作。

邱  波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负责统战、宗教工作,分管政法、信访、维稳、民政、残联、应急管理、消防、教育、卫健、计生、综合执法等工作。

郭晨辉  镇党委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劳动、群团、老干部、人社、医保、政务服务、社会工作,分管财贸、发改、统计、商务、科技经信、招商引资、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张  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主持镇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督查等工作。

冯  鑫  镇党委委员、新市派出所所长  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分管信访、维稳、消防等工作。

李  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人选  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畜牧、水利、移民、邮政、交通、治超治限、国土、林业、秸秆禁烧等工作。

王  炎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负责宣传、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机关、财务、档案、保密、深化改革、文体、旅游、广播、城建城管、生态环保等工作。

隗凤臣  镇人大副主席  负责镇人大工作,分管政法、综治、国安、信访、维稳、防范金融风险、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乡村振兴、经管、农技、农机、特产、食品、供电、通信等工作。

所有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各自所分管联系单位及片区党的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