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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25 15:23     来源: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及标准,对应公开的内容及时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强化主动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推动依法公开。对市民的依申请公开述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学习政策文件,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利用枣阳政务网发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二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在枣阳政务网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等机构职能信息。加大政府会议公开力度,2023年在枣阳市政务网上公开市政府全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3条。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政民互动。在《荆楚网》-“东湖社区和荆楚问政”栏目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2023年共回应网友咨询建议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办未接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机制、重大政策文件解读机制等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栏目分门别类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内容目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和群众最关切的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从整理到公开严格按照初审、审核、审发流程,层层把关,对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未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办全年新制作并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接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该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目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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