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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09:48     来源: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字体:[         ]   打印

    2020年以来,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狠抓落实,创建和谐城管,打造阳光政务,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力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基本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大队、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完善公开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一系列配套制度。二是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明确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受理、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四是建立内部审核和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3、明确分工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人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调整,各类公开信息的发布;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负责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行政处罚、应急管理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开事项;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局财务股负责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公开事项;局信访室负责投诉受理信息的公开事项;局违建股负责违建控管信息的公开事项,属其他股室、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事项。

    4.及时更新、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三项基本要求。公开内容充实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我局主要职能,党组成员分工、股室职能及岗位职责等;公开时间及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重点明确是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城管局网站),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3条,政策法规2条,通知公告5条,查违控违1条,廉政监督1条,“两学一做”12条,检查考评2条,其他公开信息29条,定期对我局职能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新制作数量

   本年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2

4

26

行政强制

3

-2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13

1799796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3

3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基本满足《条例》要求,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1.涉及民生的信息还没有得到全面公开;

    2.少数单位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3.少数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全面提高和改进:

   (一)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继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重点规范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使网站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查询更加方便;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加大日常监测、网上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公开细节以及民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督办督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