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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6 09:45     来源: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财政资金5条、建议提案14条、行政监管执法信息5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明确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由局属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阅签批后正式对外发布,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2025年我局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平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充实信息资源,做好日常监测,确保网站信息保持高质量输出。同时,利用办公楼LED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等各种媒体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强化宣传力度、广度、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个别栏目设置有待细化。

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细化公开标准,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及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二是持续优化平台建设,对现有栏目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分类,确保栏目内容准确、更新及时,优化栏目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收取情况。202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全部按时限办理答复完毕,办理结果受到代表、委员们的一致肯定,答复均为满意。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