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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0-01-21 10:34     来源:枣阳市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201912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办检查等方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有力地推动了《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实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主动公开:

1、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情况

截至12月17日,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情况:

公开专项资金文件12项,公开到人到户资金一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178639户,18229.7337万元。

2、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联合相关科室督促各部门进行公开,目前全市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的部门共70个。

全市的预决算经人大通过后都在政府网站财政局子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财政收支情况按季度进行了公开。

3、动态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上传工作动态信息31条,发布公示公告22条(其中:政府采购信息11条),更新财政法规制度28条,政策法规解读19条,减税降费专栏18条,党员学教专栏公开信息1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接到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为政府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全年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无此类情况发生

五、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为主体,明确了各室单位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工作要求,并建立了日常监测和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各科室、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并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受理申请公开、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办公室加大信息公开日常监测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并实行量化打分、排名通报,从而保障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我们通过枣阳市政府网站财政局子网站这个信息公开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不涉密的信息,一律上网发布,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查询。同时,各单位也结合实际,深化公开形式,通过工作简报、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宣传单(册)、板报等多种渠道,最大限度地对外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除积极参加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培训活动外,我局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条例》知识学习培训。各地各单位也采取聘请专家讲课、开展内部学习交流等方式,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保密、审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创新不够,公开手段不够丰富,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效果。2、公开信息全面性和及时性有待加强。3、政府信息公开领域需要拓展,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工作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借鉴外地的做法,2019年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室、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制订考核方案,明确各单位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工作标准,并加强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考核、量化打分并排名通报。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在抓好常规信息公开的同时,重点将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精准扶贫、减税降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公开内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并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更好地方便社会公众生产生活。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继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