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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10:48     来源:枣阳市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对照《枣阳市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积极主动公开财政领域相关信息,着力拓宽公开广度、延展公开深度、提升公开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共发布信息329项。主要包括公开指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财政资金、其他主动公开等内容。其中:公开指南1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公开9项;三公经费公开2项、政府预决算公开10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285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10项、财政专项资金公开4项、政府债务公开3项;其他主动公开行政监管执法信息5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转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程序及时回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各股室、各单位公开职责范围,夯实公开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枣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须经股室负责人初审、局办公室主任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进行公开。局信息股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自查,做到相关问题早发现、早督办、早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枣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统一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优化栏目设置,打造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要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股督办协调、股室单位承办落实”的管理机制,即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牵头办理,信息股联络协调,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常态化开展公开内容自查自纠,对信息公开不及时、出现错敏词等情况通报批评、及时整改,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双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需加强队伍建设等问题。改进情况:一是确保公开及时持续完善公开流程,全面梳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对公开时间存在规律的信息在相应时间节点提前对接提醒,避免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大力开展政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信息处理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词语规范性审核不够细致,部分单位预决算报告存在错敏词;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部分内容不便于群众理解2024,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内容审核力度,提高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优化政策解读内容,以更贴近民众、更丰富多彩的方式,全面解读社会关切的重要制度、文件和措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的接受度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2、2023年,我局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5件,均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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