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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23 10:06     来源:枣阳市公安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枣阳公安”“枣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互联网手段及时发布各类警务资讯。2023年,枣阳市公安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篇(条),抖音114篇(条),快手370篇(条),微博170篇(条)。枣阳市公安局被各类媒体采用信息1975篇(条),其中:中央级121篇(条),省级1201篇(条),地市级136篇(条)、新媒体517篇(条)。

2.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除案件事实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警务工作秘密的、被行政处罚人、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外,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生成之日起,均通过湖北公安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法制部门进行检查监督,每日对执法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执法公开制度落实到位,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公安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肃信息发布工作纪律,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2023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定期更新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通过公开电话、实体信箱等平台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2023年,未收到相关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3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62

行政强制

80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5.71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知识需加强;二是通过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较为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公开力度,完善申请渠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安执法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2023年,市公安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1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提案10通过枣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链接平台,我局下设专栏“建议提案办理”集中公开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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