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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4 10:15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针对平时工作动态,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省民政厅、襄阳市、枣阳市出台的各项民生相关、群众关切的政策文件。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建议提案办理、部门预决算、各类便民服务类信息等政务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群众能及时了解到所关心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件,已全部依程序办理完毕,办结及时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编写、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流程,切实做到信息发布前保密性审查、信息审核中准确性把关,保障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严肃性。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动态更新和发布内容。同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本年度我局未制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安排专人对集约化平台进行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积极对外公布民政系统政务信息,根据工作变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数据同源;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等方面的工作,定期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模块进行更新,做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立足监管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违反信息公开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全面保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安排专人做好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的常态监测,对外公开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改进和提高。政务公开与具体业务开展没有做到深度融合,部分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相结合,丰富信息内容,力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详细、准确、易懂;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原则上要做到随生成随公开,确保及时高效全面公开应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在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墓建设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并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都严格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及时公开,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