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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23 10:57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阳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枣阳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枣阳市人社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上年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截至目前未出现因已申请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信息分类、发布质量及信息更新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规范目录设置和信息发布质量。及时更新领导班子信息,规范更新行政执法主体、内设机构、职责、权限、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梳理并编制人社领域政务服务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年枣阳市人社局在各个栏目主动公开更新信息总数91条。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明确信息发布栏目明细,确保各个专栏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地更新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由我局政策法规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职能股室配合,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2023年,未收到相关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枣阳市人社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上年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枣阳市人社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二级类目需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枣阳市人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2023年,市人社局共承办建议提案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6件),主要涉及就业创业帮扶、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社区工作者发展等方面。为高质量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结果是A类解决采纳的有5件,B类逐步解决的有3件,D类留作问题参考的有1件。9件建议提案中,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答复意见均已出,代表委员均满意。

(三)2023年度,枣阳市人社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信息总数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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