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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11:01     来源:枣阳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阳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工作重心、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省、襄阳市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共计152条。其中:本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125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19条,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条。内容涵盖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监管执法、行政处罚、政策法规、消费维权、服务发展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了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原则、工作目标、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流程,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完善整改加固措施。二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充实专业人员,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注重新兴媒体的应用,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打造便捷化政府和公众信息交互平台。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多种渠道构建立体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枣阳市政务网、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及时公开市场监管相关事项。二是丰富内容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准确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服务流程等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公告,及时公示、更新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网上咨询投诉专栏,听取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重新修订并公示了办事指南,继续完善“信息公示”栏目方便市民获取市场监管有关数据、信息。三是以平台为依托公开登记注册信息。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我局实现了所有新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即时公示、可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督办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得到落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25

125

1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4

0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

1

163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枣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随着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信息公开的要求日渐提高,但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数量较少,部分信息上报、发布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虽然对政务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针对性的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信息的质量上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待于充实、完善。

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丰富公开内容、拓展互动渠道、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高网上办事及公众互动便利度;严格按照《条例》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点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不断巩固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的力度。更新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力投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围绕本局重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对本局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细化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将信息公开纳入日常考核机制,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