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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15:32     来源: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2023年,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枣阳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宣传效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及政策执行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环节,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掌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省、襄阳市局网站和枣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共计139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99条,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畅通受理渠道,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收到一份公开申请,已予以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依法依规公开信息,依托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围绕群众关切的政策解读,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等内容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枣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为群众了解市场监管业务、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便利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构建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年轻干部中择优选拔信息员进行定向培养,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类信息正常、有序公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度作出严格考核评议。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查,对公开属性、涉密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核对,从源头上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7 

行政强制

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收到一份公开申请,已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自觉性。二是是政策解读不够全面,解读内容不够深入,形式过于单一。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打造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责任落实,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额为0元。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案0件,市政协提案4件,答复意见稿均已按要求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及时向社会公众传达市场监管领域领域最新动向,公开食品监管信息35条,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7条,其他监管信息18条。药品监管信息5条,质量监管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10条,回应关切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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