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22 15:31 来源:枣阳市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2019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中要求公开的相关职能、机构设置等情况在《枣阳司法局》子网站进行了公开。
在工作中,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应当公开的必须公开,公开内容必须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的原则,要求信息发布需相关股室起草信息并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涉密审查,然后统一汇总报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对于涉及保密内容的,采取“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由各相关股室每月25日前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发布;上网发布内容的文字核对工作由上报单位负责;上网信息档案由办公室管理。
据统计,2019年我局通过襄阳市法治网、枣阳市政务网、枣阳廉政网、《枣阳司法局》子网站和司法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对司法行政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进行了公开,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3条,其中政策法规公开3条,“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4条。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共公开本部门工作过程中生成或掌握的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20条,如2019年8月8日通过枣阳市司法局网站公开了《枣阳市司法局“三抓、三确保”做好政治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2019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7件,全部将相关范围内进行了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件,为公证收费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个,均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开、公示,采购总金额为19399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因2019年机构重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专兼职人员少的问题;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枣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各项工作,为解决人员少的问题,将新招录的计算机专业的公务员安排在办公室,充实信息公开人员队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枣阳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