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年报专栏  >  部门  >  枣阳市水利局

枣阳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11:23     来源:枣阳市水利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修订后的《枣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同时加强内容审核,进一步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统一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场所齐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明确分工职责。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学习《条例》等文件精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电视台、报刊、新闻网站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水利新闻、行政事项等新动态。 

(四)认真开展工作。把任务分解到各下属单位和各科室,年终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抓落实、求创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17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4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9

5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3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发挥政务公开的新渠道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持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便捷浏览信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枣阳水利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枣阳市水利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