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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阳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14:24     来源: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字体:[         ]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枣阳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其他信息等政府信息。

(二)着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要求,明确依申请工作规范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到依申请回复,解决群众,企业等急切的问题。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持续加强政府网站门户建设,坚持质量优先,致力于打造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培训指导,2021年度市行政审批局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机关各部门,各街道(镇、开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二是严格审核管理,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相关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全处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跟进得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公开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动态信息。加强与各级媒体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各项相关工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切实为群众提供准确、安全、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产生。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