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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6 16:25     来源: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字体:[         ]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枣阳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国家、省、襄阳市和枣阳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12345市长热线、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主动公开涉及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各项政务信息,其中包括政策通知11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421项,行政处罚信息6条,财政预算等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15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对照行政法规国家统一格式,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布审批事项清单,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做好动态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核工作。

(四)加强平台建设。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将政务服务系统和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向镇村两级延伸;充分利用“枣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共编发38期145条政务服务信息,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同时,加大枣阳政府网站建设力度,积极打造政民互动等栏目,畅通互动渠道。

(五)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每季度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时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企业群众需求有差距。一是公开时效性仍需提高。二是公开形式和内容有待拓展。

2023年,枣阳市行政审批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条例》,对既不涉密,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依法主动进行全方位、全时空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立足单位职能职责,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和期盼,积极探索公开内容,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股室或干部个人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产生。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