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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08:43     来源:枣阳市统计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枣阳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统计工作职能,强化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提出信息发布规划、工作方案和信息公开审核等。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优配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等,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通过枣阳市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071062222326)和财政预决算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二是依托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渠道,定期公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重点领域数据分析、统计法律法规解读和统计工作动态等,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2年,全局公开各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信息98条,统计分析19条

(三)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和保密审查等制度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有序进行。2022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群、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平台和统计开放日等方式,加大统计法律、普查知识等宣贯和解读,营造人人知晓统计、人人关注统计良好氛围。2022年,接受公开统计信息咨询6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5次,函件或当面咨询接待29次,政府12345平台答复8次。

(五)落实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各项信息公开均由各股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年度考核挂钩,积极宣传统计政务、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提供统计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咨询受理服务水平。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统计局没有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本年度未制发和废止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行政处罚和强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在质量上、时效性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强抓落实围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学习、充实内容经常性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贴近群众生活,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枣阳市统计局

2023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