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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25 09:03     来源:枣阳市统计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阳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实行“分类分室公开原则提供信息的室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涉及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由局综合负责公开;涉及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等,由局统计法规股负责公开;其他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我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定期公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重点领域数据分析、统计法律法规解读和统计工作动态等,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为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业给出详实回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制度上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做好合法性审核,限时督促办理落实,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做好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开服务指南编制发布。建立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确保统计信息公开内容无误、数据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拓宽统计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方法,扩大信息受众面,增加群众获取信息渠道。2023年共接受公开统计信息咨询123次,其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次,电话咨询69次,函件或当面咨询接待36次,政府12345平台答复13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强化各股室工作任务和职责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确保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量化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统计局没有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本年度未制发和废止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行政处罚和强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5个,已按程序予以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内容在质量上、时效性有所欠缺。本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和管理制度》,围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及时准确发布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二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贴近群众实际需求。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下年度可以继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并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及时更新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动态,继续扩大宣传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2023年,我局未收到枣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政协枣阳市九届二次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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