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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13:18     来源:枣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枣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创新公开方式,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化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明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我局政务公开有序有效开展,积极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 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安置、优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通过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及电话等信息,财政预决算及双拥等各项工作

(三)加强安全防护。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2021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枣阳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务、政策等事项信息。重点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五)落实监督保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贯彻执行,对出现严重错误表述等情况及时进行纠正、通报和责任追究,年度考核挂钩。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技能和平台使用培训,参加了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勇于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及退役军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全面、不泄密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枣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