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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15:26     来源: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有关要求。编制了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阳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家、省、襄阳市和枣阳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依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牵涉到社会公众应急救援、生活相关或社会公众应当知晓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实行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全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标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制定了《市政府网站应急局模块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平台建设。依托枣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局专栏,及时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五)聚焦监督保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栏目信息更新。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全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经明确专人负责,但是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少数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专职人员的培训及学习仍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三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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