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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2 10:45     来源: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发布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市住建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审核、动态更新、监督反馈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2025年,通过“枣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住建局板块,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7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市住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已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安全。二是动态更新维护,对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基础信息及时调整公布。三是推进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托枣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平台栏目的日常维护、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栏等辅助渠道,拓展公开覆盖面,确保平台链接有效、栏目清晰、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督查。通过定期自查、接受社会评议、办理投诉建议等方式,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共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0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9

0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住建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通过优化发布流程、明确时限要求,提升信息发布效率。强化培训监督,做好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保重点信息得到及时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5年度,市住建局共承办襄阳市人大建议1件、枣阳市人大议案建议15件,枣阳市政协提案19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办结,办理结果已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或答复代表、委员。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5年度,市住建局对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情况,都按要求及时、完整的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晓权。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