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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22:21     来源:枣阳经济开发区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明确权力责任,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我区始终把信息公开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社区、区直各部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到该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督办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列入全区工作的重要日程。坚持以贯彻实施信息公开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服务型单位为目标,加强对本部门各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区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责任意识。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三)建立完善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一是完善制度规定。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完善,通过加强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二是严格保密审查。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进行保密审查,由相关责任人审核,主要领导审签;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认真落实政务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规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政务工作检查。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对违反政务服务工作各项规定的投诉,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向政府报送公开信息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各类政府信息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不够稳定。

整改措施: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定期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枣阳经济开发区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