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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阳市鹿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3 09:10     来源:枣阳市鹿头镇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同时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指导。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政务信息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规范程序,保密到位。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并制定了本镇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要求各村(社区)、镇直部门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和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村(社区)、镇直部门政务信息上报工作机制。规范公开信息工作的程序,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维护信息安全。

(三)明确原则,接受监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我镇信息公开平台使用权,包括对公开信息的上传,审核、公布的权限,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均由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负责人把关,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公开。

(四)主动探索,推动公开。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我市相关文件,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举措的信息,各项中心工作实施进展情况,须公开待遇享受情况,推动“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等项目完成情况的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五)提升效率,加强服务。提升信息发布效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更新信息发布资源,推动我镇信息的统一公开和动态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全处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人员不稳定。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