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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2 09:26     来源: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枣阳市平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我镇对外公开政府信息95条。我镇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2019年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平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镇政府宣传栏及辖区内的LED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各类方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三)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公开工作

       1、加强公开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我镇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和资料信息收集,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2、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对我镇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3、强化服务优化。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并实时更新完善,对群众提出的申请办理事项,提交分管领导阅示,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的查阅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 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 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100

95

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 或减少的事项数, 减用负值表示, 如一 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 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 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 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増/减 (指2019年增加 或滅少的事项数, 减用负值表示, 如一 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A)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増加的收费项目 数,减用负值表示,如一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 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 项目总个数)

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 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1月1日起我镇未收到一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1月1日起我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胰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工作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2、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二)改进措施

     1、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2、是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