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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平林镇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22:26     来源: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枣阳市平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我镇对外公开政府信息80条。我镇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2020年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平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镇政府宣传栏及辖区内的LED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各类方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三)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公开工作

1、加强公开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我镇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和资料信息收集,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2、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对我镇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3、强化服务优化。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并实时更新完善,对群众提出的申请办理事项,提交分管领导阅示,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的查阅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80

75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工作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2、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二)改进措施

1、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2、是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