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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阳市平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3 09:13     来源:枣阳市平林镇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2021年我镇对外公开政府信息57条。我镇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2021年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平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新建镇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各类方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三)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公开工作

1、加强公开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我镇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和资料信息收集,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2、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对我镇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3、强化服务优化。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并实时更新完善,对群众提出的申请办理事项,提交分管领导阅示,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的查阅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全处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工作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2、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二)改进措施

1、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2、是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