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30 22:09 来源:七方镇人民政府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七方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七方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七方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襄阳市委、市政府以及枣阳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七方镇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七方镇2020年度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水平提高。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人事变动后,迅速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职责。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政务公开计划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责任、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检查等方面作出统一规范和要求。一年来,该项工作有措施、有机构,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务公开形式,政务公开重点突出,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提高。
2.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监督。一是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坚持值班、按时到岗,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修订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考核奖惩挂钩等方式,促进政务公开。
3.创新载体、规范内容、公开到位。一是由镇党政办负责向市政府网站上报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机构、政府规划、政府计划总结、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行政许可、政府工作动态及人事、财政等信息。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栏,固定栏目主要公开政府领导、政府机构及其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收费管理事项、民生工程、财政收支和政府重大事项等。三是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组织机构、办事项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各村村务公开栏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的统一及规范性。
4.严格审查、规范申报、安全性高。一是一般性信息每周向政府信息网上报一次,即时性信息和重大事项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上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二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主任严格把关后再上报,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从严把握政府文件公开原则,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政府文件的公开,确立了“三不公开”原则,即:涉密文件不公开、针对个别问题的文件不公开、请示报告不公开,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也需经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四)平台建设
七方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枣阳市人民政府”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平稳有序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建、整合、迁移等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注重收集报送各类网络舆情,建立了一整套网络舆情处置方法,大到社会风气、安全问题,小到百姓民生都做到及时反应并有效处置。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 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4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6896 | 0 | 369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还不够生动,形式比较僵化。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信息有时更新慢。四是在监督方面,没有经常展开检查等活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学习《条例》,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各单位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使镇政务置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三)坚持规定,落实责任。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实绩的一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等活动。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解决政务公开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方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