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30 22:28 来源:枣阳市随阳管理区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现公布随阳管理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单位:随阳管理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710-6659281。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相关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及时公开本年度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20年随阳管理区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结合管理区实际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区直各单位及各社区均设立专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整理并在管理区公示栏“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20年度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完成2020年的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及公示栏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促进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截止2020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
2020年随阳管理区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人事变动后,迅速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职责。同时结合实际,制订政务公开计划和完善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责任、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检查等方面作出统一规范和要求。一年来,该项工作有措施、有机构,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政务公开重点突出,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提高。
2.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推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坚持值班、按时到岗,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修订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考核奖惩挂钩等方式,促进政务公开。
3.创新载体、规范内容。由党政办负责向市政府网站上报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机构、政府规划、政府计划总结、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行政许可、政府工作动态及人事、财政等信息。完善政务公开栏,固定栏目主要公开政府领导、政府机构及其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收费管理事项、民生工程、财政收支和政府重大事项等。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组织机构、办事项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区直各单位、各社区公开栏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的统一及规范性。
4.严格审查、规范申报。一般性信息每周向政府信息网上报一次,即时性信息和重大事项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上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严格把关后再上报,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从严把握政府文件公开原则,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政府文件的公开,确立了“三不公开”原则,即:涉密文件不公开、针对个别问题的文件不公开、请示报告不公开,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也需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四)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枣阳市人民政府”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平稳有序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建、整合、迁移等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注重收集报送各类网络舆情,建立一整套网络舆情处置方法,大到社会风气、安全问题,小到百姓民生都做到及时反应并有效处置。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通过政府网站的形式发布各类信息21条、公示栏张贴发布各类信息352条。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全处的基本情况、领导分工、农村政策、财政收支、土地利用、征地拆迁、优抚救济、计划生育、精准扶贫、主题党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 | 1 | 22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63 | 63 | 8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
2.本年度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20年度信息公开不收取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区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基本满足《条例》要求,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1.涉及民生的信息还没有得到全面公开;
2少数单位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3.少数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全面提高和改进:
(一)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继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重点规范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使网站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查询更加方便;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加大日常监测、网上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公开细节以及民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督办督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枣阳市随阳管理区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