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13 09:18 来源:枣阳市随阳管理区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现公布随阳管理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单位:枣阳市随阳管理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710-6659281。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相关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及时公开本年度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21年随阳管理区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结合管理区实际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区直各单位及各社区均设立专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整理并在管理区公示栏“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21年度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完成2021年的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及公示栏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促进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
2020年随阳管理区在人民网及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条。
在机关办公大厅电子屏、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机关办公大厅公示栏及各办公室各单位公示栏等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涉及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本部门信息公开栏内重点公开应公开的本部门本领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随阳管理区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换届选举工作后由于管理区党委及部分社区人员调整情况,迅速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职责。同时结合实际,制订政务公开计划和完善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责任、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检查等方面作出统一规范和要求。一年来,该项工作有措施、有机构,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政务公开重点突出,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提高。
2.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推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坚持值班、按时到岗,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修订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考核奖惩挂钩等方式,促进政务公开。
3.创新载体、规范内容。由党政办负责向市政府网站上报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机构、政府规划、政府计划总结、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行政许可、政府工作动态及人事、财政等信息。完善政务公开栏,固定栏目主要公开政府领导、政府机构及其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收费管理事项、民生工程、财政收支和政府重大事项等。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组织机构、办事项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区直各单位、各社区公开栏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的统一及规范性。
4.严格审查、规范申报。一般性信息每周向政府信息网上报一次,即时性信息和重大事项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上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严格把关后再上报,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从严把握政府文件公开原则,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政府文件的公开,确立了“三不公开”原则,即:涉密文件不公开、针对个别问题的文件不公开、请示报告不公开,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也需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四)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枣阳市人民政府”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平稳有序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建、整合、迁移等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注重收集报送各类网络舆情,建立一整套网络舆情处置方法,大到社会风气、安全问题,小到百姓民生都做到及时反应并有效处置。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通过政府网站的形式发布各类信息14条,机关各办公室、区直各单位、各社区公示栏张贴发布各类公开信息679条。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全区的基本情况、领导分工、选举公告、农村政策、财政收支、土地利用、征地拆迁、优抚救济、计划生育、精准扶贫、主题党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
2.本年度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21年度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区2021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为0次。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基本满足《条例》要求,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1.涉及民生的信息还没有得到全面公开;
2少数单位部门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3.少数单位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全面提高和改进:
(一)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继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重点规范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使网站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查询更加方便;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加大日常监测、网上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公开细节以及民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督办督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从未收取任何部门和个人信息处理费。
枣阳市随阳管理区委员会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