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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5-01-06 17:00     来源:兴隆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隆镇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不断发挥。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条,内容包括:我镇的基本情况、重要政策会议、精准扶贫、政府采购、教育医疗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事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作为成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则具体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在确保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要求执行,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枣阳政府网站规范公开政务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并利用便民服务中心及时公布并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惠民服务政策,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兴隆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本年失效件数

予以修改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广、资源整合待优化的问题,兴隆镇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2024年,兴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距上级部门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内容不够丰富,发布不够及时,便民性不够高等问题。为此,我镇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深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展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最新成果,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