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09 15:27 来源: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686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09 | ||
标题: | 枣阳市审管联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
文号: | 枣政办函〔2023〕74号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关于印发襄阳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22〕2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审管联动改革工作,避免监管真空、审管脱节,构建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闭环衔接运行,形成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减少部门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审批、监管闭环管理改革,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发展,结合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信用监管等重点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审管工作机制,探索打造审管联动特色样板。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梳理审批、监管事项清单。对审批、监管事项的设定依据、标准、流程、结果及权力范围等依法公开,让审批、监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协同配合,科学高效。通过审批、监管协同,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审批、监管中的促进作用,形成以审批事项为依据、以制度为保障、以平台为支撑的审批、监管衔接体系,达到审批、监管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3.试点先行,全域覆盖。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业一证”为重点应用场景,先行探索审批、监管衔接工作,厘清衔接流程,理顺体制机制后,逐步拓展审批、监管衔接事项范围,实现全市推广。
(三)总体目标
依托襄阳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高行政部门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能力,有效促进审批、监管系统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为有效履行监管职能提供重要支撑,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审管联动事项清单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梳理审批、监管事项信息,形成审批、监管事项关联目录清单,并录入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通过审批、监管事项梳理和关联,划清部门监管职责边界,使各行业主管部门更好的厘清本部门监管职责。对于因职责不清等出现审批、监管工作相互推诿问题,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可提请市委编办对职责进行明确。目前已梳理枣阳市审管联动第一批事项清单106项(附后)。(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二)推行审管联动闭环运行模式
1.即时推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办结后,襄阳市综合受理平台自动将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意见等档案信息推送到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系统自动生成监管任务,并同步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的业务股室通过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查看相关审批业务信息,主动跟进相应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2.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监管部门收到监管任务后,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要求,对办理事项进行认领并开展对应的监管工作。完成监管工作后,登录襄阳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当日监管结果,并将信息推送至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启动审管联动信息化建设
1.建设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市行政审批局依托襄阳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实现审批、监管信息全程记录、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包括审批、监管事项关联管理,审批办件处理,流程跟踪,企业信息等功能,并与襄阳市“互联网+监管”平台、襄阳市综合受理平台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审批、监管数据互认、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2.做好系统对接。一是审批系统对接。做好襄阳市综合受理平台与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对接工作,确保审管联动系统接收到办件信息,实现审批数据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共享审批结果数据开展下一步监管工作。二是监管系统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完成上级对口部门监管系统与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自动分发审批业务信息至各行业主管部门自建监管系统,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将当日监管结果数据反馈至枣阳市审管联动系统。实现审批、监管业务的无缝衔接、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四)建立审管联动工作机制
1.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流程。按照枣阳市审批、监管事项关联目录清单,结合审批、监管部门职能,推进审管联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审批、监管、投诉、执法、信用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审管联动工作效能逐步提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2.建立审管联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审管联动相关事宜,加强审批部门与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规范高效推动审管联动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五)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审管联动试点成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宣传经验做法,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到位。成立枣阳市审管联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行政审批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强对审管联动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行政审批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审管联动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从事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提高审批效率,保证审批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各行政审批部门在审前、审中和审后的工作衔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三)追责问责到位。健全审管联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审管联动的衔接点、介入点及未履职、慢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问责追责,确保审批、监管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附件:枣阳市审管联动事项清单(第一批)
枣阳市审管联动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对应监管事项名称 | 监管事项 认领部门 |
1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森林资源的监管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护士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护士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4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地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护士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5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护士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6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遗失补办)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护士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7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8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9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重新执业注册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0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执业助理医师升级注册执业医师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1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原类别变更执业范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2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发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3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4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军队医师变更到地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5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地方医师变更到军队]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6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师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7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8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门牌号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19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校验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0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补办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申请换证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2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3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变更诊疗科目(血透室、输血科除外))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4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5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变更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6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变更机构性质)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7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变更机构名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8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床位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29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增设血透室或增加血透机)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0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变更(增设输血科)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实体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申请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2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3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4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补办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5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6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7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8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39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遗失补办)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40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41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监管 |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
42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烟花爆竹的监管 |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
43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枣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 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管 | 枣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
44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民政局 |
4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民政局 |
46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团成立登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民政局 |
47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团变更登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民政局 |
48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9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变更名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0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新增专业)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1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延续换证)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2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终止)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3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4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首次申请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5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备案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6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延续申请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7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设立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8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变更名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9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变更住所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0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变更法定代表人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1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变更注册资本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2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延续换证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3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年度经营情况核验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4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报告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5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分公司经营备案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6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管 |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67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举办许可(不涉外、不涉港澳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68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不涉外、不涉港澳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69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审批(变更演员)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0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审批(变更演出时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1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审批(变更演出节目)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2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审批(变更演出地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3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4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企业名称变更)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企业名称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5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6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注册资本变更)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注册资本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7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变更)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8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79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延续)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延续)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0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补证) | 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补证)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1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2 |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3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将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行为;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行为;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4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不含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不含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文艺表演团体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5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6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补证)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补证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文艺表演团体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7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文艺表演团体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8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89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变更)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90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延续)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延续)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91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补证)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补证)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92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注册资本变更)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注册资本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93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企业名称变更)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企业名称变更)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94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9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补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补证)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96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业务设立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委宣传部 |
97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名称、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委宣传部 |
98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审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委宣传部 |
99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注册资本的审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委宣传部 |
100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经营地址的审批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 对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管 | 枣阳市委宣传部 |
101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对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102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103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危废经营许可证续证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104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危废经营许可证变更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105 | 食品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6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枣阳市知识产权局) | 对食品摊贩的监管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