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20 14:44 来源: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
| 来源: |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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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生水定义
《枣阳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称再生水,是指生活污水、企业生产经营废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
二、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治理新思路,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国水资源形势严峻,人多水少、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国情与水情尚未改变,水资源短缺与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要求在典型地区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为破解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等突出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枣阳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水资源禀赋不足,按照“四水四定”的原则要求,水资源已成为制约枣阳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枣阳市亟需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再生水作为第二水源,破解水资源短缺的局面。2022年10月,枣阳市获批国家级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再生水安全稳定长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意义
《办法》的出台,既是落实国家水资源管理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枣阳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减少对传统水源的依赖,可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可进一步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有助于改善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并且,再生水利用符合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有助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韧性,提升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该《办法》的出台,通过系统化的制度设计和技术规范,可全面推动枣阳市再生水的科学配置与高效利用,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在经济、社会、生态多个维度产生积极影响,为枣阳市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六章33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法律依据及核心定义,强调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指导,将再生水纳入统一配置体系。通过界定再生水的定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的净化水)和适用范围(枣阳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活动),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工协作),为后续章节的贯彻执行提供制度支撑。
第二章:再生水规划与建设。聚焦再生水利用的系统规划与工程落地,提出“节水优先、应用尽用、经济合理”三大规划原则,要求有条件的将再生水设施与市政工程同步建设(如新建道路、绿化工程需配套管网)。同时规范建设流程,明确工程验收、设施移交及施工保护等要求,确保再生水设施与城市发展协调推进,构建“生产—输配—利用”一体化体系。
第三章:再生水利用配置。细化再生水的多元化应用场景,涵盖农业灌溉、城市杂用、工业用水、生态补水、景观环境五大领域,并针对不同用途设定严格水质标准。通过强制配置条件和优先使用规则,推动再生水成为常规水源的重要补充,实现“应用尽用”目标。
第四章:运行维护。明确再生水设施“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经营单位与用水单位的维护责任,要求建立运行台账、定期检测水质、配备应急抢险队伍等。同时禁止私自改装设施、盗用再生水等行为,确保供水安全。通过规范计量、记录和应急管理,保障再生水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第五章:监督管理。构建动态监管体系,水利部门牵头建立用水单位名录并定期抽查,对未达标单位采取核减用水计划、罚款等约束措施。明确投诉处理流程和违规责任,强化政策执行刚性。通过将再生水利用纳入绩效考核,形成“监管—整改—提升”闭环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第六章:附则。明确解释权和实施日期,限定政策周期,为后续评估优化留出空间,体现政策灵活性与可持续性,为枣阳市再生水管理提供长期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