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02 17:30 来源:枣阳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18500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8-02 | ||
标题: | 关于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新能源货车情况摸底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交通运输局 |
广大货运经营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新能源货车情况摸底的紧急通知》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档予以补贴。为抢抓政策机遇提前淘汰更新老旧货车,摸清我市淘汰更新老旧货车底数,特通知如下:
1.申请补贴范围:2024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拟淘汰,或淘汰拟更新营运柴油货车的企业或个体经营业户。
2.填报内容:具体申报条件及表格见附件。
3.填报时限及报送方式:于2024年8月4日24时前规范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明细表》(附表1),发送至邮箱308096405@QQ.COM内。
附件:《关于做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新能源货车情况摸底的紧急通知》
枣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关于做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新能源货车情况摸底的紧急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