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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6)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日期:2024-12-06 08:57     来源: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34916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4-12-06
标题: 枣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6)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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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我市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6)开展了自行验收,形成自行验收情况报告。2024年10月20日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函请组织襄阳市级验收,2024年12月3日通过验收。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 反馈问题

部分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超标。枣阳市残联福利生物化工厂厂区外雨水排放口水质严重超标,该厂外沙河边堰塘中存有大量化工废水,经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445mg/L,氨氮浓度82.2mg/L,超标严重。

二、整改目标

环境问题整改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责令枣阳市残联福利生物化工厂停产治理,对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进行彻底整改,单独建设雨水沟渠至沙河河道,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维护,杜绝渗漏现象;厂外沙河边堰塘中所存污水全部抽运至该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二)持续开展全市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环境执法队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涉水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企业偷排、直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其及时、高效整改,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立行立改,2023年9月,残联福利生物化工厂已将厂区外沙河边堰塘中所存污水全部抽运至该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厂区已按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及雨水排放口,并设置了雨水切换阀门;至沙河河道雨水沟渠已建设完成。

(三)2024年1--9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涉水企业183家(次),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其中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3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52万元,极大地震慑了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如果您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6日-15日,共10天)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0710-6329158。

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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