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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日期:2025-01-26 11:10     来源: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307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5-01-26
标题: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因人员工作单位变动,我单位原工作人员刘亚强同志所持的原行政执法证现宣布作废,其执法证编号为17030196104。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该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者其它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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