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03 16:37 来源:枣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9551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1-03 | ||
| 标题: | 关于将邢川烈士陵园、熊集烈士陵园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枣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邢川烈士陵园、熊集烈士陵园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特此公告。
枣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