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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划界成果的公告

日期:2025-11-28 10:58     来源:枣阳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3330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5-11-28
标题: 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划界成果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6号)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技术导则》(DB42/T 1988-2023)要求,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开展了我市境内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管理范围面积共计1148712.85平方米,界桩300个,编号EBSZY-ZY-001~EBSZY-ZY-300(具体信息见附件1);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涉及镇(办):南城街道办事处、环城街道办事处、兴隆镇、七方镇。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枣阳市水利局。

地址:枣阳市光武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10-6310365

附件:1.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界桩信息

      2.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管理范围划界公示图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界桩信息.pdf

附件:2.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管理范围划界公示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