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09 16: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吴店税务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9863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4-09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吴店税务分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现向湖北长久化工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枣税吴税费限缴通〔2026〕1号),限该单位见此公告后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领取并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
2026年4月9日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文书编号 |
1 | 91420683MA7L34C7X8 | 湖北长久化工有限公司 | 王学雷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南城街道太平岗村二组 | 枣税吴税费限缴通〔2026〕1号 |
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吴店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枣税吴税费限缴通〔2026〕1号
湖北长久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3MA7L34C7X8 社会保险费管理码:201018028;42000000000000229667)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你单位欠缴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大写):贰万捌仟伍佰陆拾元(¥:28560.00);工伤保险费(大写):肆佰柒拾陆元(476.00);失业保险费(大写):壹仟壹佰玖拾元(¥:1190.00);欠缴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写):捌仟贰佰伍拾壹元贰角(¥:8251.20)。以上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大写):叁万捌仟肆佰柒拾柒元贰角(¥:38477.20元)。
限你单位在2026年4月16日前到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缴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为准。)
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吴店税务分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