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8-13 10:06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22008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8-13 | ||
| 标题: | 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山西省孝义市光大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枣阳市人民政府与你公司签订了《枣阳市人民政府与山西省孝义市光大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市天海化工有限公司迁入化工工业园区新建项目的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因你公司未按项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已经构成违约,项目企业枣阳市鑫津海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判刑,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现依法通知你公司:
自本通知书送达你公司之日起,解除枣阳市人民政府与你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签订的《枣阳市人民政府与山西省孝义市光大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市天海化工有限公司迁入化工工业园区新建项目的合同书》。我单位将依法保留追究你公司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损失的赔偿权利。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3日